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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和标准(南京市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6:52:08

导读:南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基金支付和个人负担情况根据分娩费用有所不同,具体来看正文。

  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第一档

  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第二档

  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第三档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注意:属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标签: 医疗机构  负担  费用  乙类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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