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11月10日怀化关于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不戴口罩处罚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1 01:26:22

导读:11月10日,怀化发布了关于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站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营业大厅、网吧、酒吧等公共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须规范佩戴口罩。

  关于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规范佩戴口罩是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最简单、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当前,鹤城区主城区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全市居民在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通告如下:

  1.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站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营业大厅、网吧、酒吧等公共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须规范佩戴口罩。

  2.乘坐高铁、火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公用封闭空间须规范佩戴口罩。

  3.进入景区、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须规范佩戴口罩。

  4.全市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上岗。

  5.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共青团员、机关工作人员、志愿者等要带头佩戴口罩,主动当好佩戴口罩的宣传员和传导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6.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各场所出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加强对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的管理。

  7.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不定期开展佩戴口罩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标签: 口罩  疫情  公共场所  通告  全市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31644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