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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医保零星报销指南(南京居民医保报销细则)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6:18:06

导读:零星报销办理人群、办理流程详见正文。如办理人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办理长期驻外登记备案手续后,在驻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办理转外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四)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五)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费,出生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办理地点。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2)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标签: 医疗费用  门诊  发生  还需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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