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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妇幼保健院疫情期间就诊要求(萍乡卫健委疫情)

来源: 最后更新:22-11-07 05:11:08

导读:近期,萍乡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暂停住院探视、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具体就诊要求详见正文。

  当前,萍乡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我院即日起暂停住院探视、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并向您作出如下温馨提示,请您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来院须知

  一戴一扫一测一询

  所有来院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配合流行病学史问询、预检分诊等工作。

  二、就诊须知

  一医一患一诊室

  1.为避免窗口人员聚集,可微信关注“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在线提前预约挂号,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2.到达候诊区,排队等候期间,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遵循“一医一患一诊室”原则,凭叫号信息有序进入诊室。

  3.就诊时,请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专项流行病学史调查,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不隐瞒行程。

  4.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C)或有干咳、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或请主动报告,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排除疫情接触、疑似或确诊后,方可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住院须知

  固定陪护不探视

  1. 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做好核酸检测。

  2.患者在住院期间原则上除必要的检查不得外出、不得离开病区。

  3.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实行“固定陪护不探视”,建议视频、电话探视,传递祝福。

  4.陪护管理遵循“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如病情需要陪护的凭24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动态行程码绿码证明按规定办理陪护手续。

  5.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凭门禁卡或手腕带进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我院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标签: 疫情  诊室  人员  患者  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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