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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堂食防疫规定 食堂防疫要求

来源: 最后更新:22-11-02 12:55:53

导读:继10月27日恢复巢湖市、安巢经开区、长丰县、庐江县、新站区、高新区、肥西县堂食服务基础上,自11月2日下午起,恢复经开区、蜀山区、肥东县、庐阳区堂食服务。

  合肥堂食防疫规定:

  1、恢复堂食的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承接30人以上婚宴、宴会等规模性聚餐活动。安排人员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查验安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落实预约、50%限流、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等措施;提供公勺公筷,翻台时桌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和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并规范处置,经营场所每日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并公示消杀情况。

  2、各餐饮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要每天严格执行“1次核酸检测+3次体温监测”要求。从业人员凭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上岗,每日开展健康监测,服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餐饮经营单位要立即暂停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岗。

标签: 核酸  餐饮  单位  从业人员  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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