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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修水县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7 11:51:58

导读: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直接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全力做到早发现、早出动、早处置。

  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你们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入夏以来,我县各地持续高温,旱情严重,森林火险等级攀升,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修水县森林防火禁火令》。9月14日,县人民政府已发出防火禁火令,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禁止在林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草木灰等,禁止在林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做好监督员,发现有上述行为应第一时间劝阻,如有不听者应立即报警。

  二、加强对林区周围村庄中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家中如有聋、哑和精神病人的家庭,作为监护人应该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如被监护人造成失火,则追究监护人相关责任。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森林防灭火各项指令要求,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做到文明祭祀、文明出行,切实防范火灾隐患。

  四、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直接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全力做到早发现、早出动、早处置。扑救森林火灾要服从统一指挥安排,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严禁群众无序、无组织扑救,禁止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五、凡是违规用火要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再次郑重提醒,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法不容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敬请广大群众注意:谁烧山、谁坐牢;放火烧林,要被判刑。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参与和支持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筑牢安全生态屏障,维护和建设好我们的绿色生态家园。

  修水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

标签: 森林  林区  修水县  监护人  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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