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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洛阳消费券怎么领取?(洛阳市政府消费券)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4 12:10:42

导读:6月21日上午9:00,市民可通过支付宝首页、饿了么APP首页进入活动专区,也可通过支付宝首页、饿了么首页搜索“洛阳消费券”进行领取。

  第二期市级餐饮住宿通用消费券:

  发放时间

  第二期餐饮住宿通用消费券发放时间为6月21日上午9:00,其中10元券40万张、20元券15万张、50元券6.482万张,核销截止时间为7月10日24:00。

  领取方式

  消费券限时限额发放,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的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均可申领。市民可通过支付宝首页、饿了么APP首页进入活动专区,也可通过支付宝首页、饿了么首页搜索“洛阳消费券”进行领取。

  与第一期消费券不同的是,为了满足更多青年消费群体的需求,本期消费券可在实体店到店使用,也可在饿了么平台下单使用。

  每位消费者可分别在支付宝、饿了么各领取一张消费券,共计两张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使用方式

  消费者领取的餐饮住宿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饿了么“卡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付款时,只要达到满减额度,便自动从“卡包”调取扣减,消费者可通过“卡包”查看消费券使用情况。

  使用规则

  1.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可在支付宝、饿了么平台使用,线下适用于支持支付宝支付的餐饮、住宿实体商家。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即可使用,消费满40元可使用一张10元券,消费满80元可使用一张2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餐饮住宿通用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3.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参与活动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兑现。

  5.消费券逾期未使用则自动作废。

  6.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7.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不变,仍为原定结束时间。如超出有效期或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8.活动期间,如遇餐饮住宿消费券适用、纠纷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

  支付宝咨询客服热线:95188

  饿了么平台咨询电话:10105757

  消费投诉举报热线:12315

  商务局咨询热线:63935119

标签: 支付宝  饿了  餐饮  首页  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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