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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监测有关事项的声明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1 01:18:58

导读:近期有群众反映,在泰安辖区内有来自外地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以受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为由,向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和所属公司开展收费监测、设备推销等业务。

  3月24日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泰安环境”发布

  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监测有关事项的声明

  近期有群众反映,在泰安辖区内有来自外地的第三方监测机构, 以受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为由,向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和所属公司 开展收费监测、设备推销等业务。

  对此,特做如下声明:

  一、 市生态环境局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监测机构针对非道路移动 机械有关工作,向单位或个人收费开展监测、设备推销等业务。

  二、 目前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 抽测项目”,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战方案的通知》、《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 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相关调查登记,不向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 对假借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名义,向服务对象收费的行 为,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标签: 泰安市  道路  机械  生态环境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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