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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至31日东平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1 06:00:21

导读:7月12日—31日,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除外)。

  关于做好疫苗接种健康码查验工作的紧急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我县的风险,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工作,有效筑牢健康免疫屏障,现通告如下:

  7月12日—31日,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药店、银行、政务大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除外),对出入以上公共场所以及居住社区、村居、小区的人员仔细查看电子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

  一、对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引导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并每日汇总信息报送当地乡镇(街道)。

  二、各乡镇(街道)要公布收集信息的机构和电话,及时对非金码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管理,及时督促疫苗接种。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标签: 疫苗  疫情  公共场所  健康  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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