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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彭水疫情违规举报方式(彭水县疫情通报)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2:55:21

导读:可以通过电话方式举报,县委政法委023-78449749,县公安局023-78493413。

  重庆彭水疫情违规举报方式

  近日,国内多省市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病例传播链条不断延长,疫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根据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违规接诊发热患者。广大市民朋友如出现“发热”症状,可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县中医院发热诊室就诊,并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排除新冠肺炎后,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自愿选择医疗机构就医。

  为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防止个别医疗机构违规截留发热患者延误诊治,导致聚集性疫情发生。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设置举报电话,广大市民朋友发现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收治发热患者,可向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

  举报电话:

  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023-78449749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医疗卫生科:023-78493413

  彭水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

  2021年8月9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肺炎  诊室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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