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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宁阳县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10:21:44

导读:宁阳县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多少?泰安本地宝为您解答!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内容: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 ,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申领条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计算。

  办理渠道: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62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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