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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倡议书(临沂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倡议书)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07:17:09

导读:临沂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倡议:戴好安全头盔、购买合格头盔、安全文明出行;了解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后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倡议书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

  您好!电动自行车是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驾驶人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80%以上的伤亡都是由于驾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损伤造成的。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一盔一带一反光衣”安全守护行动要求,特发出如下倡议:

  01戴好安全头盔。

  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系扣好安全头盔带。

  02购买合格头盔。

  在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03安全文明出行。

  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后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杜绝和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将电动车推入楼宇房屋内充电,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头”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沂市文明办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8月18日

标签: 头盔  驾驶人  电动自行车  临沂市  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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