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关于禁止在寿光城区散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04:30:11

导读:关于禁止在寿光城区散养家禽家畜的通告来了,潍坊本地宝跟大家一起了解

  关于禁止在寿光城区散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改善城区卫生质量和人居环境,防止疫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场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散养家禽家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需要养犬(宠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到动物防疫部门免疫,免疫合格后方可圈养。

  2.户外遛犬时必须使用束犬链(绳)牵领,否则一律视为野犬;其他家禽家畜必须实行圈养,散养的家禽家畜视为无主。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和各镇街区均有权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禁携带犬只(导盲犬除外)进入机关、学校、餐厅、商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排泄的粪便必须及时清理。

  4.家禽家畜圈养不能在城区主次干道旁进行,不能影响市容市貌,严禁在城区市场违规宰杀交易活禽活畜。各镇街区、小区主管部门要引导群众将禁养家禽家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自治管理。

标签: 家畜  城区  家禽  市容  环境卫生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278525.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