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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病残儿医学鉴定提交病史资料需要要求?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11:17:24

导读:潍坊病残儿医学鉴定受理单位为待鉴定儿母亲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提交病史资料要求如下:

  1.病史资料原件按时间顺序从最早到最近排列;

  2.病史资料复印件须与原件对应,用A4纸复印,按时间顺序从早到近排序装订;

  3.病史资料中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加盖有红色的医院病历复印章,住院病历应包括住院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等。

  4.患遗传性疾病的,需提供病残儿童及父母的染色体等遗传基因检验报告;5.先天聋哑患儿,需同父母一起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基因检测,并有颞骨CT片和有关听力检查及报告。

标签: 病史  资料  病历  同意书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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