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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10:25:46

导读:烟台芝罘区发布芝罘区关于深入开展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通告,强制封闭式管理,具体信息请看这里。

  芝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芝罘区关于深入开展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春节假期结束带来的“返烟潮”以及开工、开业、开市、开学带来的“复工潮”,给全区疫情防控“防输入、防扩散”造成巨大压力,需要全区每位市民的理解、参与、支持和配合。为有效阻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坚决打赢我区疫情防控阻击战,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防范疫情,人人有责”十条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强化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居民区、学校、辖区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驻芝罘区企事业单位及各党政机关等,均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只保留1个入口,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测温—亮证—登记”等检测措施,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逐人逐车核查,并做好登记备案。

  二、实行主动报告制度。所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与确诊、疑似病例及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必须1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社区、居民区报告,或直接联系所在辖区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凡是烟台市外来区或我区出省返烟人员,一律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社区、居民区登记报告。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温州等)旅居史、接触史的所有人员,除及时主动报告外,还应自觉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隔离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全区零售药店购买退烧、咳嗽类药品人员,必须接受药店实名登记,建立台账,由药店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居民区报告。上述人员所在单位、街道园区及社区、居民区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

  三、暂停集聚性活动。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娱乐等集聚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做到不串门、不聚集,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准出入公共场所。“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所在单位、社区及居民区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应逐项落实各项疫情检查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企业开复工程序。妥善应对复工潮,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开复工计划,“两手抓、两手硬”,扎实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开工、开业、开市”街区两级分级报备审批制度。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三开”企业必须明确防控机制、员工管控、厂区消杀、防疫物资、应急预案等具体标准,卡实企业防护管控责任,确保安全稳定生产,否则不予批复复工。行业主管部门、辖区街道园区及复工企业(含小微企业)应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并落实落细实时动态管控。

  五、严格公共场所开放范围。严控公共场所,辖区内KTV、健身房、电影院、图书馆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继续关闭或延期开业。超市、药店、批发市场等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杀菌,进入人员一律测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快递、外卖行业全面实行“无接触配送”,相关企业应加强配送安全检查。

  六、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出租房屋主体责任和社区、居民区监管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政策宣传和管控,疫情结束前,中介机构和个人一律暂停新的房屋出租业务。要加强对房屋承租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承租人员登记报备制度,对来自重点疫区的承租人员应逐人排查并明确告知暂缓返回。如出租房屋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加强商住楼宇管理防控。各类商住楼宇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逐楼设卡设岗,24小时轮班值守,凭证件出入并监测体温。中央空调全部停运,楼宇内非必需公共空间禁止开放,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应实施预防性消毒等措施。疫情防控不到位的,要暂停对外营业,直至整改完毕。

  八、压实居家隔离责任。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一律不得外出,禁止接受来访和探视,严格做好测温、报告等管控要求。辖区派出所、社区、居民区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严管实控和服务保障工作,逐一明确管控责任人,确保不蔓延、不扩散、保障好。

  九、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管好“自己人”“身边人”,协助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十、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全区各单位及全体市民要全员参与,人人有责,通过社区宣传栏、宣传车、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广播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主动服从、支持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秩序,拒不执行管控措施等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芝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人员  居民区  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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