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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公安局疫情期间出入境业务办理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9 07:42:29

导读:为了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信阳市公安局对于办理出入境业务的人员有了一定的防疫要求,具体的信息,本文为您介绍。

  为进一步落实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减少人员聚集风险,加强出入境管理接待场所的管理,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信阳市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要求通告如下:

  一、凡到出入境管理窗口办事的群众,需配合出入境接待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提供信阳当地医院出具的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疫情防控行程码,回国人员须出具隔离证明,经检查、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出入境接待大厅窗口办理业务。

  二、所有前来出入境接待大厅的办事群众,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对未佩戴口罩者将予以劝阻,不听劝阻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我市行程人员,禁止进入接待大厅办理相关出入境业务。

  四、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外国人,可以由一名陪同办事人员进入接待场所,其它人群不支持陪同。

  五、办事群众相互保持1.5米安全距离,隔座就座,不扎堆、不聚集。凭叫号办理业务,未叫号的自觉在等候区等候。业务办理完毕后,请自觉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逗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增强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工作。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标签: 疫情  防控  口罩  大厅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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