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河南疾控12月19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河南疾控12月19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视频)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9 06:26:04

导读:河南省疾控中心在12月19日发布了最新的疫情防控提醒,对西安市、东莞市、广州市等地区人员做出了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局部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除内蒙古、黑龙江、江浙沪等地出现的本地新冠疫情外,近期,我国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安徽省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等地也陆续通报本土新冠肺炎病例,且我国天津市、广州市及长沙市相继发现境外输入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元旦、春节“双节”临近,新冠疫情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为持续做好我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河南省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及时主动报备

  (一)12月4日(含)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豫人员;

  12月5日(含)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旅居史的来(返)豫人员;

  1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安徽省宿州市旅居史的来(返)豫人员;

  12月12日(含)以来,有陕西省延安市旅居史的来(返)豫人员。

  (二)有在对应日期搭乘以下交通工具且目前在豫的人员:12月4日CZ3226次航班(从陕西西安到广东深圳);12月11日G1866次高铁(从浙江宁波到河南郑州)。

  (三)有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四)发现自己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请上述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尽快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随时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尽量减少跨省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

  从外省旅游、出差返豫后,建议及时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一)个人防护不放松,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

  (二)尽量避免前往室内密闭场所,减少聚集,不扎堆。

  (三)到公共场所应保持一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

  (四)购买冷链食品时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储存加工时,遵循“生熟分开”原则,接触后及时洗手。

  (五)查收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货物时,戴一次性手套,先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但切勿大面积喷洒;拆完快递后洗手。

  四、积极开展健康监测

  做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

  五、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一)及时接种疫苗,建立儿童免疫屏障

  目前全省正在有序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已有1300多万名儿童接种了疫苗,安全可靠。疾控专家提示:轻微的咳嗽、感冒、流鼻涕等症状不是疫苗接种禁忌证,食物过敏、花粉过敏、青霉素过敏也不是疫苗接种禁忌证,家长应按照学校和疫情防控部门的统一安排,尽早带孩子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尽快产生保护效果。

  (二)接种加强针,抗体水平更高更持久

  一般来说,随着时间延长,接种疫苗后产生的抗体水平会有不同程度下降。研究表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可使抗体水平强势反弹,从而获得更高、更持久的保护效果。近期我省达到接种加强针时间的人数逐渐增多,但是完成接种的人还比较少,双节临近,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尽早建立全省免疫屏障,建议接种过疫苗的18岁以上成人,全程免疫(腺病毒疫苗1针,灭活疫苗2针)满6个月后,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标签: 疫苗  疫情  的人  陕西省  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273218.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