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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绍兴春节留绍过年福利政策 绍兴市留绍过年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8 07:08:39

导读:绍兴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留住员工、优待员工,促进生产、推动发展,让留绍员工切实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温暖,就地过个“安心年”、“暖心年”,特制定如下措施。

  绍兴消费券

  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绍过年,保障全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兼顾促进消费增长,加快经济全面复苏,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营造祥和、喜庆、热闹的节日氛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

  消费券种类

  全市消费券分“虞你同行”消费券、“普惠民生”消费券、“新绍兴人”消费券三类。

  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将持续2个半月,分两批开展:

  第一批从1月16日到3月15日,分多轮投放3.84亿元;

  第二批从3月16日到3月31日,一次性投放1.16亿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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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各区县市福利政策

  新昌

  对我县规上工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2月 15 日春节期间留在新昌且节后正常上班(以缴纳社保为准)的非绍兴市户籍员工,给予所在企业员工 1000 元专项补贴(其中 500 元现金、500元春节消费券),由企业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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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虞

  上虞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包括重点在建建筑工地)中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留虞的市外员工(企业以社保缴纳为准、建筑工地以11月份工资发放清册为准)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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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城

  补贴春节留岗员工。对我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在2022年1月26日—2月15日春节期间留在越城且节后正常上班(以缴纳社保为准)的非绍兴市户籍员工,给予1000元留岗红包,由企业代为申报。(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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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企业  绍兴  新昌  具体内容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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