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金华哪些条件无偿施救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10:08:23

导读:金华哪些条件无偿施救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金华本地宝为您带来最新资讯。

  《金华市无偿施救规定》明确了无偿施救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实施了无偿救助行为;

  二是救助行为是在紧急状况下实施的;

  三是救助行为因过失造成了受助人损害。

  如是故意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及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应由受助人提供施救人故意导致受助人损害的证据,不能提交证据或无证据的,仍应认为施救人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标签: 证据  受助  金华市  民事法律  是在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26568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