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标准(浙江省教学成果奖2018)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6:29:09

导读: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

  省教学成果奖由省政府批准授予并颁发相应证书和奖金。

  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每项奖励5万元

  一等奖每项奖励2万元

  二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

  奖金从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事业费中支付,归成果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个人获得的省教学成果奖奖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省教学成果奖奖金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

  省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获奖者个人人事档案,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增薪的重要依据。

标签: 成果奖  万元  奖金  每项  特等奖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264946.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