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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育保险享受对象和标准 金华市生育保险待遇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6:27:02

导读: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一)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女职工

  

  (二)企业女职工

  注:职工生育前需连续缴满12个月及以上生育险1.生育定额补助医疗费标准

  

  2.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的算法:生育津贴=该单位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只享受减半生育医疗定额补助费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情形

  1、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2、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标签: 津贴  职工  费用  天数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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