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疫情期间丹阳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6:58:16

导读:丹阳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的公告。快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申请办理对象

  全市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延迟复工或生产经营出现效益下降的企业。

  二、业务办理材料

  1.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应对疫情企业缓缴申请表(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gjj.zhenjiang.gov.cn 表格模板);

  2.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提供材料:企业降比申请、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决议。

  三、申请办理途径

  1.绿色通道。单位网厅注册用户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疫情防控缓缴降比”模块,根据本单位需要申请的业务项目上传材料。非单位网厅注册用户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首页面 “疫情防控缓缴降比”模块,根据提示操作,上传材料。

  2.普通通道。企业除通过绿色通道上传材料外,还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相关要件材料。其中,申请缓缴的企业按所属地区,将材料邮寄至属地公积金承办部门;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将材料统一邮寄至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

  3.预约通道。企业可通过电话0511-86905008预约办理,办理时需携带相应业务的申请材料。

  四、缓缴时限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自申请审批通过当月开始计算,缓缴期最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五、反馈申请结果企业通过绿色通道线上进行业务申请的,审批结果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予以反馈;企业通过普通、预约通道线下进行业务申请的,审批结果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现场两种方式予以反馈。

  六、其他说明事项

  1.经审批后的企业申请缓缴的期间视同正常连续缴存。

  2.企业申请缓缴期间,因企业缓缴导致职工个人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承办部门地点及联系方式:部门: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归集科

  地址:丹阳市华阳路城市绿洲1幢1-1号电话:86905008

标签: 企业  镇江市  材料  疫情  业务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262676.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