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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镇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6:35:18

导读:镇江办理失业保险参保需要单位经办人员领取登记表,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后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外);

  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地点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扬中市英雄路15号

  0511-88354476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句容市华阳东路5号

  0511-87262968

  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京口区京口路18号

  0511-89980302

  镇江市各区社保局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张 

标签: 镇江市  复印件  句容市  扬中市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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