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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异地身份证受理材料(镇江市身份证)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11:11:38

导读:镇江市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可向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居住证;

  (二)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三)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注:2020年3月20日,公安部推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其中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标签: 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  稳定  材料  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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