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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医保报销条件(镇江医保报销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10:56:14

导读:参保人员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后,先由当年的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的当年账户不足支付的,由往年积存的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再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报销

  1. 职工保险参保人员有二级账户结余,可用于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支付部分,也可用于直系亲属医保报销后的其他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

  2. 职工保险参保人员和其合法继承人持有《镇江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存单》的,可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后,先由当年的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的当年账户不足支付的,由往年积存的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门急诊统筹起付标准”的费用;累计超出“统筹起付标准”后,再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参保人员往年积存的个人账户基金可以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减轻个人现金负担。

标签: 个人账户  参保  医疗费用  人员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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