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镇江出具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跨省通办业务流程一览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10:20:57

导读:申请人在非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出具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申请人在非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一)办理流程

  登录“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入证明打印模块,选择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打印;长三角地区的职工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申请。

  (二)办理材料

  线上办理零材料。

  拓展阅读:我和女朋友共同购买了商品房,可以提取双方公积金吗?

  根据镇江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即可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其中直系亲属范围为:夫妻关系或父母与子女关系。和女朋友共同购房不属于直系亲属范围,因此不能提取双方的公积金。

标签: 公积金  直系亲属  缴存  职工  贷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25942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