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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系统部分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变化一览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9:30:06

导读:未办理过慢病登记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在自己选择就诊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慢病登记后,刷卡结算时享受相关慢病待遇。

  新系统部分医保业务办理流程有变

  新系统上线后,首次被确诊患有癌症、精神病、透析等特殊疾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须携带社保卡、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就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后,刷卡结算时享受相关特病待遇。原患有癌症、精神病、透析等特殊疾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直接刷卡结算享受相关待遇。

  未选择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首次就诊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第1家定点社区机构,第2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确定,由参保人员到自己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

  未办理过慢病登记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在自己选择就诊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慢病登记后,刷卡结算时享受相关慢病待遇。

  医保移动支付业务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11-12393。

  

标签: 医保  参保  人员  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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