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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大学生生活补贴怎么申报 镇江大学生生活补贴申报时间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8:52:54

导读: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

   申报方式

  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 6 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 600 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1000 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15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标签: 毕业生  全日制  社会保险  企业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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