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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7:47:07

导读:镇江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申请条件

  镇江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申请材料(均需原件)

  1. 夫妻关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2.提取人身份证

  3.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本人I类储蓄卡(不含信用卡)

  说明: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配偶代办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确有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委托所在单位代办,出具单位代办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职工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原件至就近的城区客户服务部服务网点提取审核点(市区或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提取审核→提取审批→提取支付(一站式服务)。

  办事机构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直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

  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新区兴港西路26号)

标签: 代办  住房公积金  镇江市  职工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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