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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1:45:00

导读: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好全市民政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句容市发布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目前全国和江苏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上海、连云港、南通、常州、南京等周边地区都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为贯彻落实省、镇江市和我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好全市民政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当前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要求的不同,科学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分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坚决守住“零感染”底线。

  (一)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根据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研判, 即日起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等机构采取临时封闭式管理。加强视频探视引导以及外出就医、就学对象管理,划分独立生活区域,配备专职服务人员,确保防控措施到位,杜绝防控“漏洞”。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缓解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心理压力。所有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在3月13日之前完成一轮核酸检测。

  (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严格落实新入站人员安全检查、行程问询、隔离观察、消毒处置等要求,对所有新入站滞留人员和密切接触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其他在站受助人员生活区域封闭管理,暂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受助人员护送返乡工作。

  (三)殡葬服务机构。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进行信息查验,特别是对近7天内有邻近省市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行程码带*)的人员进行详细查询及信息登记。对尚未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的立即向属地报告处置。市殡仪馆要严格限制办丧车辆和人数,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在保障群众祭扫需求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减少聚集,并为群众提供网上祭扫、代人祭扫服务。

  (四)儿童“关爱之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即日起暂停聚集性服务活动,综合性(日托+全托)养老服务中心暂停日托服务。

  (五)婚姻登记、福彩销售机构。要落实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消毒通风, 做好口罩佩戴、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信息登记等防护措施,并充分利用网络和电话等平台开展民政业务咨询、预约和资料预审等工作, 控制服务现场人员数量, 减少非必要接触和人员聚集。

  (六)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即日起居家上门服务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刚性需求为主,未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不得提供上门服务。上门服务人员必须提前预约并取得同意,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每日体温监测,服务组织对上门服务人员要做到行动轨迹清楚、底数清楚,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二、切实加强机构内部防控管理

  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坚决做到“人人同防、人物同防、内外同防”,强化预案演练和应急准备等工作, 确保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排查管理,掌握工作人员活动轨迹及接触史,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观察及必要个人防护,除直接提供服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服务对象生活区。要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率达100%。要严格物资管控消毒,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机构,安排专人接收外送生活必需品,负责对物品外包装消毒后转交服务对象。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做好外包装消毒并登记原产地信息,以便溯源追查。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做到生熟分开。民政服务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为机构住养服务对象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暂不对外开展服务。要加强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采取上门诊疗、上门核酸检测等方式,减少与外界的风险接触。

  三、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各镇(街道、管委会)民政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加强统筹协调,迅速组织动员,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应急准备。各镇(街道、管委会)民政部门要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突发情况推演演练。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第一时间启动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处置,用最短时间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要加强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服务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封闭管理机构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监管责任, 加强统筹协调, 研究制定措施, 解决困难和问题, 采取“四不两直”、视频连线等方式,对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进行“拉网式”督导,真督实查、过细指导。要加强问效问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不负责、不作为, 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相互推诿的情况,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镇(街道、管委会)民政部门要督促服务机构对人员进出、体温检测、环境消毒、快递消杀、物资采购等事项进行每日登记,并做好台帐记录,异常情况随发随报。要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禁迟报、谎报、 瞒报。

  句容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3日

标签: 防控  疫情  服务机构  人员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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