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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寿光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潍坊寿光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3 05:58:54

导读: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入寿光的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如下通告。

  寿光市关于迅速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扩散,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涉及陕西、甘肃、内蒙、湖南、贵州、宁夏、河北、北京、湖北、四川、青海等十几个省市,与潍坊市毗邻的日照市也出现突发疫情,疫情传播风险极高,疫情防控工作面临重大考验。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降低疫情输入寿光风险,保障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迅速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迅速开展行程自查。近期有途经、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主要包括:9月19日以来伊犁州,10月1日以来西安、嘉峪关、张掖、阿拉善盟、银川、锡林郭勒盟、遵义、长沙、兰州、吴忠、邢台、德宏州、海东、保定、天门、昌平区、呼和浩特、鄂尔多斯,10月9日以来自贡,10月10日以来石家庄,10月17日以来株洲,10月18日以来日照,以及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随时调整增加的发生本土确诊病例和划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配合做好排查检测、健康管理等工作。

  二、明确来寿防控政策即日起,拟从重点地区入寿返寿人员,应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提前了解我市疫情防控措施;来寿返寿途中,请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入寿返寿后,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寿,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寿,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寿返寿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建议解除集中隔离后的第2天、第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密接者进行管理。对疾控中心通报协查的密接、次密接按规定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入寿返寿人员,到达寿光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其中1次可以是抵达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10月1日以来自外省(市、自治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以及曾在旅游景点驻留的本地常住人口,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慎重安排出行计划。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国内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离开潍坊,非必须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级别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备,出行时细致、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到达目的地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刻保持警惕,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四、密切关注疫情轨迹。请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特别是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程轨迹,如发现自己及亲朋好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应第一时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向所在镇街区党委政府或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同时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规范佩戴口罩,全程做好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五、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前往人员密集等场所必须正确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提倡公筷、公勺或分餐制,保持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平常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规范佩戴口罩,全程做好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对个人而言是健康和保护,对家人而言是呵护与关爱,对社会而言是责任和义务。请接种第二针满6个月的居民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接种点完成加强针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各类重点场所和单位应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验码+测温+保持间距”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寿返寿人员,跟进落实管控措施。药店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应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一旦发现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应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区域,立即报告所在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

  八、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居民应自觉遵守各级疫情防控规定。党政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家人、亲友、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于未如实申报个人行程信息、拒不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以防疫大局为重,继续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实际行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出贡献!

  寿光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地区  风险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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