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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育儿假休假条件(宜昌育儿假休假条件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8:15:57

导读:1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湖北育儿假休假条件: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拓展:

  湖北婚假时长:

  ➤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根据湖北省现行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国家规定98天产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产假+15天难产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

标签: 产假  湖北省  湖北  产妇  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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