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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夷陵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宜昌市夷陵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4:50:59

导读:宜昌夷陵区公祖房申请人应向夷陵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公共租赁住房书面申请。申请条件见正文。

  宜昌夷陵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或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3年以上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

  (二)已婚家庭或年满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未婚居民;

  (三)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在宜昌市建成区无房、缺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13平米以下);

  (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集团用户、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五)经夷陵区区委、区人民政府引进的和大中专、研究生、博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由区委、区人民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代为申请,不受申请条件的限制。

标签: 条件  不受  家庭  园区  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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