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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夷陵区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4:09:28

导读:夷陵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需要提供分娩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宜昌夷陵区妇幼保健院办理、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1.分娩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新生儿申请户籍用的姓名,应使用国际通用规范汉字;

  4.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并摁手印,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办材料:

  1.当事人书面申请及书面承诺说明;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存根复印件;

  3.原分娩机构提供的相关病案资料;

  4.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未办理户口登记的还需提供《出生登记情况协查函》。

  换发材料:

  1.因签发机构导致无效的及时换发;

  2.因当事人导致无效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发机构核实后予以换发。

标签: 新生儿  复印件  原件  身份证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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