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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关于对近期出现特殊情况的机动车办理的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8:51:25

导读:为保障复工复产和服务广大群众,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新乡交警推出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便利办、转移登记便利办、发动机变更快速办”的便民措施。

  2021年7月20日以来,受到极端天气影响,新乡市区及我市部分县(市)区机动车遭受水淹,机动车所有人财产受到损失。为保障复工复产和服务广大群众,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新乡交警推出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便利办、转移登记便利办、发动机变更快速办”的便民措施。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一、机动车注销登记

  (一)因车辆泡水无法正常使用,需报废的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只需拨打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电话,工作人员会到车辆所在位置免费拖车。注销业务办理后,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第一时间免费邮寄至机动车所有人手中,确保受损车辆所有人能及时对受损车辆进行处置理赔。群众全程业务办理“零跑腿”。

  (新乡市东源汽车报废公司,联系人:王彦慧,电话:13462223272,地址:榆东工业园区经十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新乡市金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联系人:武建,电话:13839098233,地址:新乡市南环路与劳动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新乡市君鑫物贸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杰,电话15903038161,地址:榆东工业园区经十一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二)对因水灾造成灭失的机动车:车管所简化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不再审核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车辆灭失证明。由车辆所有人自主申报车辆灭失。属于“客车、危险品运输车、中重型货车、挂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该车主可到辖区交警大队联系核查,填报《重点车辆因自然灾害灭失办理注销登记核查表》并签订承诺书后,由属地交警大队统一办理。其他车辆可直接到市、县两级车管所“绿色窗口”办理灭失注销登记业务(仅限豫G车牌,对存在嫌疑的车辆需进行核查。)

  (三)因水灾造成车辆灭失且处于抵押状态的机动车: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时,凡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在其他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车辆管理所予以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并后续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

  二、机动车转移登记

  (一)辖区内转移登记

  机动车销售企业对泡水车辆,折价回收、以旧换新。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在车辆管理所设置的“水损车辆”专门查验通道(区)和业务窗口办理。

  (二)辖区外转移登记

  1、省内转移登记:全省实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转出地)或者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转入地)进行交易、登记,不再强制要求返回机动车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在转入地办理交易登记的机动车车主,无需再返回登记地办理转出业务,变“两次查验”为“一次查验”,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需往返两地提取纸质档案。

  2、省外转移登记:现车主可向居住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异地查验。查验完成后,密封查验记录表向车辆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车辆转出,提取档案后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目前,该政策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除以上两种情况,仍需车辆所有人到转出地车管所办理提档业务,到转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业务。

  提醒:对于不能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由于事实上不具备道路安全行驶的条件,无法判断其安全性能等情况,故不能办理机动车查验等业务。

  三、机动车发动机变更

  (一)更换发动机

  请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并准备其它相关材料: 一是修理厂证明(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二是维修发票(保险公司负责的,会留存复印件);三是发动机合格证;四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机动车检测机构上线检测)。持以上材料后,到车管所办理交验机动车,签注登记证书。

  提醒:按照规定,机动车仅允许更换同型号(或公告可以选装的发动机型号)发动机。

  (二)缸体维修变更备案(更换缸体只是发动机部件维修,不属于实质性变更)

  请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并准备其它材料:一是修理厂证明;二是维修发票(保险公司负责的,会留存复印件)。

  提醒:按照规定,不得使用旧缸体。

  办理上述业务,各级车辆管理所将设置“水损车辆”查验通道和专门业务办理窗口,机动车安检机构也将开辟“水损车辆”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四、业务办理单位、地址及电话

   (一)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经十三路纬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电话:0373-3672135、0373-3672117

  (二)各县(市)车管所

  1、新乡县车管所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开发区道清路1067号。

  电话:0373-5092197

  2、原阳县车管所

  地址:原阳县西干道北段(交警大队东侧)。

  电话:0373-7588726

  3、获嘉县车管所

  地址:获嘉县同盟大道与安王路交叉口路北200米。

  电话:0373-4582849

  4、封丘县车管所

  地址:封丘县工业一路中段北侧。

  电话:0373-8258030

  5、延津县车管所

  地址:延津县万寿街道南街老汽车南站。

  电话:0373-7682009

  6、辉县市车管所

  地址:辉县市共工大道中段。

  电话:0373-6782988

  7、长垣市车管所

  地址:长垣市卫华大道与亿隆大道交叉口向西150米。

  电话:0373-8886312

  8、卫辉市车管所

   地址:新濮路与比干大道交叉口向西一公里路北。

  电话:0373-4486709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在线上(交管12123APP)办理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请勿到现场(窗口)办理,对网上办理的业务,现场(窗口)暂停办理。

标签: 机动车  车辆  车管所  新乡市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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