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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宁乡市防指办发布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1 02:33:38

导读:10月10日,宁乡市防指办发布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所有外省入(返)宁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区县入(返)宁人员均需提前1天主动报备。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宁朋友们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宁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如下:

  01、强化入宁提前报备

  所有外省入(返)宁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区县入(返)宁人员均需提前1天主动报备。近10天有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省内长沙、岳阳、张家界等地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关分类防控措施。

  

  ❖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登录系统

  02、强化风险人群管控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需落实7天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内有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隔离管控健康服务措施;近7日内有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货运司乘人员,必须在入宁交通卡口开展落地核酸检测,严格实施闭环接驳或闭环管理,卡口工作人员要实施无接触式服务,由报备的所属乡镇(街道)、园区派专门车辆引导装卸货,装卸货后闭环离宁。需要停留休息或暂不离宁的,司乘人员按省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03、强化健康服务管理

  “落地检”是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防范输入性疫情的重要措施。所有省外入(返)宁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的非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宁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宁后第一时间“落地检”并配合做好“三天两检”,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流动,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聚餐,建议居家不外出。

  04、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一公告四步骤”,进入医疗机构人员需查验48小时核酸、戴口罩、扫双码、测体温、问流行病学史和症状,同时做好患者登记信息。

  辖区内零售药店对前来购买“一退两抗”药品(指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的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时进行系统实名信息登记并上报(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体温、近7天旅居史),并督促其在48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属地乡镇(街道)应尽快组织对登记信息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05、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要对入住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游景区、商超等地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学校师生员工返校前做好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以及健康状况排查。

  全市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影剧院、酒吧、网吧、KTV、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经营性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06、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个人和家庭要承担自我健康管理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按频次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串门活动,不组织、不参与集体性聚餐聚会,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防疫措施。

  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应接快接”,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07、强化依法依规防疫

  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工作不落实或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从严从重进行追责问责。

标签: 核酸  疫情  人员  防控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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