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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所需材料一览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8 04:26:30

导读:为加快构筑丹东市免疫屏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国家、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丹东市将进一步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

  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指定医院(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各重点场所、公共区域等相关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查验工作要求。广大市民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标签: 疫苗  医疗机构  病毒  疫情  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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