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龙口市2022年春节疫情防控重要提示(2021龙口防疫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7 11:11:21

导读:为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打好疫情蔓延阻击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特向全市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公布时间:2022年1月13日

  龙口市:致全体市民朋友的疫情防控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当春节假期的脚步越来越近时,在外务工的人们开始计划年末的返乡之程,阔别已久的亲友也开始憧憬今年的欢聚一堂,此时此刻,每个人都想与亲人相聚,这是人之常情,我们感同身受。然而在虎年到来之际,国内疫情反复又让全国人民的心揪了起来。近期,天津市已报告多例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河南、天津等地疫情每日报告本土病例在几十例以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向部分地区扩展,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打好疫情蔓延阻击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特向全市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01、减少流动出行

  此心安处是吾乡,唯愿家国两平安。团圆是福,平安更是福!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鼓励就地过节、居家过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错峰、避峰出行,出行应提前了解途径地和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遵守防控要求,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间隔落座等防控措施,严防交叉感染。

  02、主动报备信息

  当前部分地区防控政策有了调整,对于计划返乡的学生、务工人员以及春节期间走亲访友人员,返龙前要提前向目的地镇街区咨询最新的防控政策,并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避免给您的返乡之旅带来诸多不便;对疫情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更要提前3天报备个人行程和抵达日期,配合村(社区)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03、减少人员聚集

  少扎堆、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不邀请国内重点地区来龙人员聚会聚餐。严格控制大型会议、会展、培训、演出及年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尽量召开线上或小型会议,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制定预案方案并严格报备审批。倡议“婚事从缓、白事从简、宴会不办”。春节期间尽量不出门、不串门,通过电话拜年、短信拜年、微信拜年,“云”传递祝福,减少人员接触。

  04、尽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依然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市已累计接种新冠疫苗近170万剂次。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接种疫苗满6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来龙返乡人群,尽早就近到龙口各接种门诊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共筑人群免疫屏障。人人接种,没你不行,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您的“一臂之力”。

  05、做好监测防护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保持家庭卫生清洁。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倡导无接触收快递,对收到的邮件包裹,先进行表面消毒处理。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6、切勿信谣传谣

  有关疫情信息,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发布,请广大居民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权威部门确认的信息,自觉抵制网上虚假信息,及时举报网络不良信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时刻保持防疫警惕,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传递向善向上的精神力量,为疫情防控做出应有贡献。

  广大市民朋友们,每一个你我不是孤军奋战的个体,而是同舟共济的“我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望我们群策群力、共克时艰,携手护佑龙口一方安宁。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一定能够开创龙口更加光明美好的明天!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标签: 疫情  防控  疫苗  报备  龙口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22910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