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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各类噪声管制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7 12:35:09

导读:龙口市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各类噪声管制的通告:从6月3日至6月16日晚19:30至次日晨6:30、中午12:00至14:00,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在此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龙口市: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各类噪声管制的通告

  中高考日期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从6月3日至6月16日晚19:30至次日晨6:30、中午12:00至14:00,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在此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二、6月7日至10日全天,6月14日至16日全天,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

  三、管制期间,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考场周围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管制,加大对建筑施工活动、工业生产活动和商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凡违反本通告的,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五、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和监督。

  (一)生态环境部门具体负责:

  工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8514413

  (二)公安部门具体负责:

  1、交通设施声响装置产生的噪声污染;

  2、城市市区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

  3、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的噪声污染;

  4、从事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5、擅自在市区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造成的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110

  (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负责:

  1、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2、在居民住宅区从事商业贸易、餐饮娱乐等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污染。

  举报电话:8950517

  龙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标签: 噪声污染  噪声  工业生产  龙口市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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