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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受理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5 02:28:00

导读:宿州市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包括妊娠期妇女、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等,详见正文。

  受理条件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尚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

  办理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299号卫健类综合窗口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无

标签: 疫苗  疾病  磷酸  宿州市  脱髓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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