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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二次补偿享受对象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11:18:10

导读:2020年参加了赣州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以申报二次补偿,具体信息见正文!

  哪些人可以享受二次补偿呢?

  补偿对象:2020年参加了赣州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补偿方式:2020年度发生的符合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达到2000元以上部分补偿80%;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检查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达到1000元以上部分补偿80%。

  办理时间:2021年6月1日—8月1日

  注意:中午及节假日均可办理,大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赣州市章贡区 钨都大道6号 市民中心二楼A区

  预约电话:0797-8083760/8083790

标签: 赣州市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  负担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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