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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疫苗禁忌接种证明如何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09:29:47

导读:在赣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那么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新冠疫苗禁忌接种证明在哪办理呢?具体见正文!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根据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188号文件精神,我院承接为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群众开具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工作。为实事求是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开具证明流程告知如下:

  第一步:如有以下列出的接种禁忌者,请至相关疾病诊疗门诊或住院部开具好近期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二步: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步:至我院黄金院区门诊五楼新冠疫苗接种门诊5508办公室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注意:根据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无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者、不符合以下接种禁忌者,我院一律不予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情况有: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标签: 疫苗  禁忌  赣州市  证明书  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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