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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产假规定(河南省南阳市产假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30 03:30:54

导读:南阳市产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详见全文!

  南阳妈妈休产假将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规定:

  ①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②产假:98天+三个月,最长是190天产假。

  ③陪产假:一个月

  ④待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条例(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标签: 产假  婚假  一个月  国家规定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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