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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馆(许昌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30 06:24:25

导读:许昌烈士陵园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塔东路1199号。

  许昌烈士陵园简介

  许昌烈士陵园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塔东路1199号。始建于1951年,1986年由北关迁至现址。占地面积63.6亩,主要建有革命烈士纪念碑、革命烈士纪念馆、烈士墓、烈士英名墙和义斋亭等纪念设施。革命烈士纪念碑上“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由朱德元帅题写,革命烈士纪念馆馆名由原华东野战军参谋长陈士榘题写。许昌烈士陵园是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褒扬自辛亥革命以来2085位烈士,长眠在烈士陵园内的烈士有472位。建园以来,以“褒扬先烈,教育后人,服务社会”为工作宗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成为全市人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

  入园须知

  烈士陵园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地方,为维护陵园环境卫生整洁和良好秩序,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文明、安全的教育场所,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特制订入园须知,请自觉遵守。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等危险物品入园。

  2.在园区内不得乱丢瓜皮、果壳、纸屑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便溺。

  3.不得在馆、碑、亭、石、树、椅等景观物体上刻划、涂写、张贴;不得攀爬纪念建筑设施;不得在园区内攀折花草树木。损坏文物或公物,按有关规定赔偿,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4.在园区内不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禁止带宠物入园。

  5.不得在园内随意播放音乐和从事广场舞等各种娱乐活动;不得在园内从事贩卖商品、乞讨、推销、传销、算命、占卜等活动;严禁黄、赌、毒、非法集会等违法犯罪活动。

  6.非园内工作人员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工作人员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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