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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节许昌能放炮吗? 许昌禁放鞭炮2020

来源: 最后更新:22-09-30 04:51:03

导读:2022年春节,许昌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规定见正文。

  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值此2022年春节将临之际,市环委办和市禁放办向您致以节日问候!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将第六十一条修改为:“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许昌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人民政府的工作。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首善之区,文明许昌。讲政治、顾大局、重礼仪、守法纪是许昌市民优良传统,市政府禁放办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真诚地希望您与我们一道努力:

  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自觉遵守新法规。烟花少一点,洁净空气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健康环保过节,以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做许昌蓝天的建设者、受益者。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带头遵守新法规。烟花少一点,宁静祥和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看护:不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也让环卫工人能回家团圆过年,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主动遵守新法规。烟花少一点,安全保障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严守禁放新规和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市环委办和禁放办鼓励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及时奖励。

  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全市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电话:2965161;

  各区选择:

  建安区5136536

  魏都区5056110

  示范区3376600

  开发区8585369

  东城区2959961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让我们众志成城,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

  最后,祝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标签: 烟花爆竹  许昌市  让我们  许昌  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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