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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温津贴是什么?(洛阳高温补贴 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12:54:05

导读: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那么高温津贴具体是怎样定义的呢?快跟小编来看看!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河南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发放时间:6月——8月,连发三个月

  发放标准:10元 / 天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怎么办?

  没得到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举报或投诉。

  ①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高温津贴标准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标签: 津贴  劳动者  高温  用人单位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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