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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青年人才认定标准(洛阳青年人才认定条件本科双一流)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07:37:19

导读: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建设顺利,现已具备入住条件。

  青年人才认定标准

  青年人才是指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我市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全职引进是指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才不受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限制。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建设顺利,现已具备入住条件。

  公寓基本情况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位于洛龙区宜人东路与尚贤街交口,现有房源800套,户型分别为120㎡、90㎡、60㎡。精装修到位,家具家电齐全,可拎包入住。

  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7时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379-69865958;0379-6391315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

  1.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手机端)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电脑端)

  2.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手机端)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电脑端)

  3.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申报信息汇总表(手机端)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申报信息汇总表(电脑端)

  文章来源: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标签: 洛阳市  人才  青年  公寓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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