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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青年人才公寓入住条件 洛阳市青年公寓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07:30:29

导读:经我市认定为青年人才,在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均可申请洛阳青年人才公寓。

  申报对象及条件

  经我市认定为青年人才,在城市区无自有住房(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寓。

  已享受我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政策及已申请入住城市区(含高新区、伊滨经开区、龙门园区)青年人才公寓的除外。  

  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7时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379-69865958;0379-6391315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

  1.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手机端)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电脑端)

  2.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手机端)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电脑端)

  3.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申报信息汇总表(手机端)

  洛阳市青年人才公寓申报信息汇总表(电脑端)

  文章来源: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标签: 洛阳市  公寓  青年  人才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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