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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洛龙区购房消费券使用规则 2020洛阳消费券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03:13:57

导读:采用购房合同签订后返还的形式进行补贴。购房消费券可使用对象为持券人及持券人的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购房券

  在使用时基于购房流程特殊性,采用购房合同签订后返还的形式进行补贴。

  *规则如下:以房企开具的订金收据、认购书时间作为购房订单是否在消费券有效期内的认定依据。以正式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作为消费券补贴结算认定依据,经审核后向房企结算补贴款,房企向购房者发放补贴款,同时房企需保留并提供购房者收到消费券补贴款收据。消费者享受的购房消费券补贴将在正式网签合同(购房合同)签订并报活动主办方审核通过后, 7个工作日内结算至商家签约账户,商家收款后于7日内返还购房者消费券等额现金。

  说明

  汽车、购房消费券可使用对象为持券人及持券人的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消费券持有人和实际购买人不一致的,以户口本、户籍证明、结婚证为依据认定亲属关系,消费者需向商家出具证件原件。

  参与商家存在增加或减少的变化,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每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标签: 购房者  商家  购房合同  收据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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