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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生育医疗费待遇说明(邢台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8 11:44:28

导读:邢台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对象

  生育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参保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按50%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得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生育定额补贴。

  生育医疗费的补贴标准

  答:顺产限额补贴3000元,人工分娩限额补贴3500元,剖宫产限额补贴40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限额补贴4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相应补贴的50%。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

  凡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低于限额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

  补贴标准为: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5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800元;怀孕6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按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孕情、环情检查(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后怀孕的)70元;放置宫内节育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院检查150元;取出宫内节育环5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标签: 限额  个月  医疗费  标准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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